本網訊(王站鋒 郭婧)2020年4月8日16時50分許,,駕駛人余某軍(身份證號:1422311967****0418)駕駛一輛輕型廂式貨車,,從岢嵐方向由北向南行駛至我縣209國道805KM處,進入嵐縣交警大隊嵐城中隊轄區(qū)內,。
中隊民警在該路段依法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,,發(fā)現一輛黃色晉H***39輕型廂式貨車用遮擋布遮擋住機動車號牌,隨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,。在查處現場,,駕駛員交代自己是為了躲避道路沿途的電子監(jiān)控故意遮擋號牌。民警責令其當即拆下遮擋布,,對駕駛員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,,并對該駕駛員的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罰。
嵐縣交警提示:遮擋號牌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,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,安全文明出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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